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7305    作者: 日期:20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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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预算05-2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林业和草原管理监督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并监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全民义务植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监督。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和各级公益林。负责草原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拟订标准和规定,管理监督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的申报、审核及监测。

8.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申报、推广、林木种苗检验、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芒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参与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指导实施防护标准,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或配合指导国有(集体)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实有情况,掌握山林纠纷动态;调处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矛盾化解。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改革发展与科学技术股,山林草原纠纷调处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是芒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林业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林业和草原管理监督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并监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全民义务植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拟订标准和规定,管理监督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的申报、审核及监测;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申报、推广、林木种苗检验、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或配合指导国有(集体)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实有情况,掌握山林纠纷动态;调处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矛盾化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含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1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 0人。

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80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3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08.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23.95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8.3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非税收入安排专项业务费1100万元,上年度安排948万元,较上年增加152万元;其中:增加项目森林火险普查经费85万元及森林防火经费75万元。二是其他收入(单位自有资金)较上年增加23.9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08.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08.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8.14万元(本级财力2508.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4.35万元,增长5.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非税收入安排专项业务费1100万元,上年度安排948万元,较上年增加152万元;其中:增加项目森林火险普查经费85万元及森林防火经费7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32.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0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14万元,与上年2315.79万元对比减少965.65万元,下降41.7%,原因一是公务费人均标准降低,致使本年度公务经费减少,二是专项业务费上年度大部分列入基本支出核算;项目支出1158万元,与上年58万元对比增加1100万元,增长1896.55%,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度非税安排数较上年增加了152万元。二是专项业务费全部列入项目核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0.06万元。

2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29.08万元。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39.87万元。

4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万元,只要用于缴纳职工失业5.65万元及工伤保险1.61万元。

5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74万元。

6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449.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62.28万元,公用经费86.79万元。

7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1681.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95.42万元,公用经费158.56万元。项目支出1128万元。

8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0万元 ,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30万元。

922102住房保障支出96.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96.8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350.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1.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5.41万元,包括办公费19.8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5万元,工会经费16.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04万元,差旅费40万元,福利费20万元,接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劳务费27.1万元,培训费2万元,维修(护)费22万元,邮电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项目支出115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2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8.4万元;委托业务费518万元;工会费10万元;差旅费24.9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7.4万元;劳务费74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办公费30.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生活补助1万元,维修(护)费2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39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1万元,较上年增加101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0次,预计接待200人次。

增加原因:由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输入有误, 表中数据为零,故本年度较上年增加数为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较上年增加6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较上年增加40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增加原因:1、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60万元的原因是芒市林草局车辆都是10年以上的旧车,老化严重且危险系数较大,故经局党组会商议后决定于本年度更新2辆防火车,购置费用预计60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0万元的原因是林业行业特殊,车辆常年奔波磨损严重,车辆维修费用较高,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高。3、由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输入有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表中数据为零,故本年度较上年增加数为4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2022年部门预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0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14万元,项目支出1158万元。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良好,资金从预算、执行、验收、支出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

加强对林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管控,完善州、县、乡三级森林火灾联防联控管护机制和市、乡、村、组四级联动管护机制,严格执行森林植物检疫制度和预防报告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林业生态保护制度,以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森林资源监测三项工作为中心,实现森林资源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强化林业生态保护;以森林督查工作为基础,对全市森林资源变化进行跟踪监测,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对勐板河水源地、苤菜坝湿地、黑河老坡等重点生态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加大林业生态治理修复;按照《芒市菲氏叶猴自然公园总体规划》,继续推进国家级保护动物菲氏叶猴及其栖息地极小种群物种就地保护;继续加大全市28.03万亩公益林、101.89万亩的天然林管护力度;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社会效益:抓实组织领导;抓实内部建设;抓实体系建设;抓实宣传发动;抓实双增建设;抓政策落实;集中开展森林资源督查工作;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态效益:.三制工作经费的保障,保护森林资源,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物资的准备到位,确保了我市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经济效益:财政专项经费由原来每亩林地0.03元提高到0.1元,根据芒市2009年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芒市现有林业用地306万亩,按每亩0.1元标准配套森林防火经费。

   紧紧围绕资源增长、生态良好、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的工作目标,本着充分发挥林业系统管理、林区治安管理、系统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立足工作实际,创建活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资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5.41万元,与上年1171.72万元对比减少926.31万元,下降377.45%,本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非税收入安排的专项支出948万元全部列入公用经费,未列入项目支出,二是2022年度公用经费人均标准降低。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40万元,劳务费支出27.1万元,维修(护)费支出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26.04万元,邮电费支出10万元,办公费支出19.8万元,福利费支出20万元,工会费支出16.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33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芒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0283.22万元(原值),其中,流动资产5534.47万元,固定资产2192.27万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28.67万元,无形资产411.14万元(原值),其他资产416.67万元。与上年10604.36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1.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69项,账面原值245.3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4.04万元,其中出租资产52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04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森林草原防火经费

2.立项依据:按照《云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芒森指请字(20124号。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根据我市2009年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芒市现有林业用地306万亩,按每亩0.1元标准配套森林防火经费。

5.项目实施内容: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资金安排情况:每年配套森林防火预算经费3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用于森林防火宣传、巡护、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安全培训、护林员工资、车辆维修、燃油补给、扑火人员伙食开支、应急扑火服、扑火器材(工具)、扑火演练、野外违规用火及火灾案件查处等。

8.项目实施成效:防火经费的投入,确保我市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正常开展。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森林火灾防控预期成效:(一)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10万公顷以下;(二)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森林火灾风险普查

2.立项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74号)、云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行)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芒市外业普查任务共有111个样地(乔木林标准样地97个、灌木林标准地4个、大样地10个)。

5.、项目实施内容:针对森林和草原火灾致灾因子和孕灾环境,开展全省森林可燃物调查、 野外火源调查、历史火灾调查、减灾能力调查,共享获取全省部分气象要素,全面掌握森林火灾风险要素信息,建设森林火灾调查数据库。

6.资金安排情况:配套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经费85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芒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聘请技术单位具体实施,开展森林火灾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减灾能力调查、历史森林火灾调查工作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

8.项目实施成效:通过组织开展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摸清芒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11个乡镇森林火灾风险水平,为全省有效开展森林火灾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森林火灾风险信息及科学决策依据。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另文下达的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3400100111

 [附件: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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