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森林防火知识(二)

浏览量:8396    作者: 日期:2019/12/20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实行分级负责制、分项负责制。

具体来讲就是“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及“五个关键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一)“三线责任制”指政府负总责、林业主管部门担主责、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

各级政府的责任:森林防火宣传、公布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划定防火区和高火险区、严格火源管理、公布森林火警电话,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编制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支付必要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各级林业部门的责任: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规划、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进行森林防火检查、建设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台站、制作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火灾调查和评估、森林火灾统计、执行违规罚款、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等。

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四个责任人指各级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三) 五个关键人指乡(镇)长、村委会(人事处)主任、村民小组长、户主、林权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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