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林业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林业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年度无出国经费支出,与2015年决算相比没有变化,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安排公务接待费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单位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87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71.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1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76.7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0.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0.001%,公务用车购置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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