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芒市林业局主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加强生态保护,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二是依法治林,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三是强化完善森林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四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体系建设。
2.单位构成。
4个行政科室,11个事业机构。
3.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林业局编制共有73人,其中行政在编14人、事业在编59人(含参公人员5人),实有在职人数 128人,退休人员64 人;财政全供养人员192人,在编实有车辆18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66.43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6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43万元。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27.77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9 万元
其中:办公费36.41万元,业务费62万元,工会费12.88万元、退休公用经费3.2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20.17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330.98 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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