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林业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与2014年决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3.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98万元,其中:购置经费12.5万元、运行维护费59.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增加25.0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77.9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1.84万元,增加15%。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7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升26.7%,公务用车购置上升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林业工作特殊,用车频繁,加之车辆老化,维修费用逐年增大。
芒市人民政府林业局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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