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林业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与2015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4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54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维护费减少 0万元,车辆购置费减少1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59.4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 1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0%,公务用车购置下降10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芒市人民政府林业局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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