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教育体育局

芒市教育体育局寒假前致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

浏览量:2823    作者: 日期:2025/1/8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寒假将至,为持续规范、净化校外培训环境,共同维护好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我们向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和提醒。

一、准确把握办学方向

校外培训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校外培训机构要深刻认识自身的功能定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守公益属性,遵循教育规律,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做好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而不是健康教育生态的“破坏者”和“干扰者”。

二、严格遵守培训时间

寒假是学生休息、调整身心状态的重要时期,也是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家庭团聚等活动的良好时机。校外培训机构应落实“双减”政策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或个人在寒假期间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三、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非学科类机构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动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及教育部门监督指导;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主动与学员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禁止出现霸王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

四、严格管理从教人员

从教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或专业技能;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所聘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所有从业人员入职前要进行资格把关和准入查询。

五、认真规范培训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应严守政策红线,不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规广告。要加强从业人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专业水平,确保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与培训对象的年龄状况、身心特点、认知水平相适应。

六、切实扛牢安全责任

学生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全无小事。各类培训机构要推己及人,对安全工作保持高度警惕,深刻汲取重大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聚焦消防、房屋结构、用电用气等重点安全领域,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严格遵守“六个严禁”,规范场所消防安全设置,严格火灾危险源管理,严格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培训期间值班值守,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演练,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培训环境。

芒市教育体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巡查、暗访督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请广大培训机构积极给予支持配合。


芒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8日



文章来源:基教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