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全面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2021年9月24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各地要按照省级制定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对统一组织开展的体育锻炼和作业辅导等活动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学生自愿参与的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2022年1月25日,德宏州发改委、财政局、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省相关四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作出安排(德发改价格〔2022〕22号):全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由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制定,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各县市不得越权制定出台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政策。
据了解,目前,州发改委、教体局正在开展第二轮全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成本调查,待成本调查、测算完成后,由州发展改革委按照定价程序规定要求,拟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后,会同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方案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执行。州上方案正式出台后,我市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落实。
感谢您对芒市教育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对芒市教育发展继续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打好芒市教育这一优质品牌,助力芒市城市发展。
芒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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