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书》送达公告
陈满:
你(单位)存在于2025年7月26日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一案,本机关已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德交综芒罚[2025]0198号),因你(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向你(单位)催告履行:
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与你(单位)直接沟通联系未果,无法通过直接或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催告书》(云德交综芒罚[2025]0198号)。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以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特此公告。
芒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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