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交通运输局

芒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比选公告

浏览量:6617    作者: 日期:2025/7/27

项目概况

芒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比选的潜在供应商到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城北小区29号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年8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HYZB2025-020

2.项目名称:芒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比选;

3.采购方式: 比选;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服务费结合服务内容,依据《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2〕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后(以每个项目的送审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按不低于下浮22%的标准报价。

5.采购内容:

芒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具体以委托人委托内容为准。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合同所涉及工作全部结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服务质量要求:根据提供的项目竣工资料,及时开展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对出具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项目基本情况:

芒市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包括芒市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46个;项目涉及五岔路乡、江东乡、风平镇、芒市镇、遮放镇、轩岗乡、中山乡、勐戛镇共8个乡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信用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时查询,若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

4税收要求:提供交纳所属时间在2023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企业成立不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请作出特别说明);

5社保要求:提供交纳所属时间在2023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企业成立不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请作出特别说明);

6)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8)业绩要求:3年完成过2个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业绩。

9)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②供应商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③供应商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供应商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比选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0)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728日至2025730每天0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无须提供)、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附上述资料打印件需加盖鲜章)到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城北小区29号获取比选文件,未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比选。

3.3售价(元):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509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响应文件由专人递交至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1号(芒市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5.1开标时间:同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1号(芒市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本公告在芒市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s://www.dhms.gov.cn/jtj/Web/index.do)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相关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7.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是否适用小微企业政策:是。

(2)本项目是否适用监狱企业政策:是。

(3)本项目是否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是。

(4)本项目是否适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否。

(5)本项目是否适用脱贫攻坚政策:否。

7.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服务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7.5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7.6供应商须缴纳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7.7监督: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芒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监督电话:0692-2121595,纪检监督电话:0692-1238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芒市交通运输局

 址:芒市目瑙纵歌路1号

联系人:冯二软

 话:0692-2103640

 

 

招标代理机构:德宏州浩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城北小区29号                         

联系人:鹿晓梅          

          联系电话:13759219658  

文章来源:芒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