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芒市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要求,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常态化,坚持查处并重,持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根据《芒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抽查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发改办法规〔2023〕98号),依照“对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事项开展抽查工作。
二、抽查单位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工业和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三、抽查时间
2024年5—11月。
四、抽查比例
分上下半年开展,随机抽查不少于14个在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五、随机抽取
各行业监管部门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和执法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六、抽查内容
招标代理行为是否规范,抽查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代理活动是否有《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云发改交易管理规〔2023〕1号)第二十八、二十九条的行为,《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6类重点问题等情形。
七、抽查方式
集中线上检查。
八、抽查结果运用
(一)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在本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各行业监管单位信息网进行网上公示。
(二)对在2023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对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接受检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法作出处理。
(四)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抽查情况将梳理形成抽查报告。
九、工作要求
(一)做好执法记录。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时,应当对抽查对象基本信息、抽查人员、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抽查人员要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人守法的自觉性。
(三)严格检查纪律。在执行抽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联系部门:芒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建华
联系电话:0692-212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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