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交通运输局

芒市出租车行业违规行为通报(2023年第3期)

浏览量:1672    作者: 日期:2023/3/31

芒市交通运输局、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针对近期人民群众反映的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等热点问题,开展芒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网约车不规范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车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予以曝光。

违规事实:3月24日,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接到乘客投诉武汉斑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云ND17886网约车驾驶员存在途中甩客的情况,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调查核实。经调查,云ND17886网约车驾驶员于3月24日在为乘客提供运输服务时,驾驶员在行程途中就要求乘客下车,未及时将乘客到达目的地。执法人员确认云ND17886网约车驾驶员存在途中甩客的违规行为,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武汉斑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予以曝光。

温馨提示:请广大乘客乘坐出租车时,主动要求驾驶员打表收费,并索要出租车发票,如驾驶员拒绝打表或无法出具发票,您可以拒付车费。出租车驾驶员应文明规范经营,乘客应文明乘车,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举报至相关部门。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举报电话:0692-2121685。

执法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第三十六条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违规收费的;

(三)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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