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芒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全局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努力加快法治交通建设。
芒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贯彻执行,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强组织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二十大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要求,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芒市交通运输工作中得到坚决落实。年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局党组会议集中学法1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局行政班子集体学法4次。通过会议集中学习、警示教育学习、工作一线体验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共13次。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芒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对法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推动任务落实。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通过,印发《芒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芒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两个五年规划。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列入经常性工作,组织研究印发《芒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活动方案》、《芒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路政宣传月”方案》等,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组织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于交通运输工作全领域。
(三)依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推行权责清单管理。加快推进梳理编制部门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清单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共7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5项,行政确认26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所有事项办事指南发布率达100%。二是探索推行一体化极简审批。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配置发布”中准确配置事项上线方式,业务办理系统为“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一网通办系统”,配置发布所有事项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都能实现精准跳转,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与权力清单信息已经实现精准关联。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2次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要素的完善工作,经过完善我局已经配置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方式、投诉方式等本地化要素准确。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提升“网上可办”“全程网办”事项比例,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发布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达80%以上,“即办件”比例达到35%以上。
(四)推进监管模式创新。
一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了《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交通运输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抽查检查事项包括公路工程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新业态、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领域。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 2名持有交通执法证件人员组成。相关股室根据监管职责,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年内配合参加人社部门联合抽查检查1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抽查企业1家;开展部门抽查检查5项,抽查市场主体18家,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项,抽查市场主体3家。抽查检查中共发现问题18个,已采取督促现场整改、后续提交整改报告等方式督促整改。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诚信领域,通过政务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执法公开等一系列公开制度,依法做到行政权力全部网上公开透明、阳光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2022年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信息归集公示信息9条,补录“双公示”信息977条。工程建设领域,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明确了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理、 农村公路养护等关键环节的信用建设,强调了对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把招投标行为公开透明,防止出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违规行为,严把交竣工验收关,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竣工审查验收,凡是达不到标准的,不允许交付使用。运输服务领域,主要围绕旅客运输(含城市公交运输)、货物运输、出租车运输,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业、驾驶员培训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等重点方向,着力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
(五)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是结合行业实际组织制定了《芒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了交通运输领域各口普法工作重点,并督促抓好落实。二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并将国家安全观教育纳入局党组、行政班子会议、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内容;组织开展2022年民法典专题学习1次,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1次;多形式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干部集中学习宪法1次;组织开展2022年“路政宣传月”活动,主动深入公安、水利、电力、电信、移动、燃气等部门,向各单位、企业宣传路政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路政宣传月”活动期间,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协调规范涉路施工活动5起,组织工作人员重点针对群众在农村公路上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砂石料、收购废品等违法行为,在现场整治的同时,重点开展路政法规的宣传。“深入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活动,活动中深入芒市道路运输企业,开展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宣传,并解决兑现政策3项。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议、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行政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例会的学习内容,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局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让学法持之以恒、保持常态。加强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培训,针对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投资审批等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积极组织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年内共组织12人参加培训。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年内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1场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在部门网站刊载违法案例5例。年内组织11人参加执法考试,成绩合格10人。
(六)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组织研究制定了《芒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对涉及交通运输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班子会议研究后,提请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年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档案7份。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邀请纪检组、法律顾问给予监督、指导,在交通重点项目建设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涉及法律问题,及时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注重专门监督,积极配合、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巡察组的专门监督。年内,完成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芒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完成我任职期间2019-2021年的专项审计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的工作监督,年内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到单位指导工作3次。
(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部门门户网站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年内在门户网站更新发布信息140条。加强行政许可“双公示”,年内公示行政许可信息9条,补充公示信息977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年内抽查市场主体22家,发现问题18个,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在省级信用信息归集平台进行公示。
二、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
(一)体制机制还需完善。由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未完成,根据改革文件精神,芒市交通运输局已经没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虽州级已经成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但执法职能并没有划转,加快建立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未形成。
(二)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会议传达学习为主,在学习理解上缺乏深度,在深刻理解深层内涵方面不够。
(三)法治宣传教育还需加强。在推进行业工作中,将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深度融合成效不明显,领导干部深入监管企业和基层时,过多的关注行业业务工作,对监管对象在法治建设方面的指导不够。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芒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能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主要负责人能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会议、集体学习等方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年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局党组会议集中学法1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局行政班子集体学法4次。
二是主要负责人能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查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对法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推动任务落实。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列入经常性工作,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组织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于交通运输工作全领域。
三是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人员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邀请纪检组、法律顾问给予监督、指导,在交通重点项目建设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涉及法律问题,及时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
四是主要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组织研究制定了《芒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对涉及交通运输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班子会议研究后,提请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注重专门监督,积极配合、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巡察组的专门监督。
五是主要负责人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议、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行政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例会的学习内容。
六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芒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按照《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芒发〔2022〕20号),《中共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芒治市委〔2022〕7号)等文件精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强化管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各项制度,依法依规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着力有效地推进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和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在重大决策前进行集体讨论,听取意见,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二)注重培养,提升队伍法治素养。持续加强班子法治素养建设,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法治专题学习活动,每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教育,适时选派骨干参加各级培训,持续利用会议培训、专题学法等,加强干部队伍的法治培训。
(三)建好阵地,着力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并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运输市场管理、公路养护管理、安全监管等领域的普法宣传活动。
(四)公开公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权力运行、资金使用等信息的透明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公开制度,坚持依法审批,限时公开。
芒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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