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东乡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按照《中共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便签38号)要求,现将我乡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东乡位于芒市西北部,距市政府所在地芒市38公里,辖区总面积220.8平方公里。2022年底,辖6个村委会,35个自然村,70个村民小组。截至目前,有乡村常住总户数3559户,总人口12369人,全乡有耕地面积46640亩(其中:水田29177亩、旱地17463亩),有园地11828亩,有林地252005亩。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提升依法执政水平。一是完善了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升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建设纳入全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江东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芒发〔2022〕20号)精神,重新梳理制定岗位职责清单形成规章制度,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站办所)履职尽责,各项工作推进开展有序。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按照芒市行政许可保留、取消要求,对全乡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将要求取消、保留的项目切实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今年11月全乡6个村均聘请了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针对村民法律需求开设普法讲座,指引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各村将法律顾问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上墙,并建立“村(居)法润民生”微信群,实现法律顾问全天候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乡政府聘请法律顾问1名,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防范和化解政府行政行为法律风险,提高政府公信力。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数量6件,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次数1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起;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国务院、云南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印发《江东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东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江东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江东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发〔2022〕102号)文件,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五是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扎实有效。我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遴选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每村5名,共计30名,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使“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得到有效推进;六是积极创建省、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扎实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为全面依法治乡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今年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州及和市及各1个。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职能规范水平。一是严格执行落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制度。按照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我乡相应的工作职责,并承建好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两报告一要点”责任分工,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重点工作阶段性任务,推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的贯彻落实。完善了本乡的工作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根据以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为基础,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着重在已有行政决策规则的基础上,狠抓了制度落实;二是坚决落实党委会会议议决制。一年来,在涉及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由站办所提出方案,分管领导先期审查,提交乡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同时,引入行政决策的组织论证制度。坚持四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制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完善政府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在农业招商引资、政府与企业和个人签订的各类合同,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加强对政府履行承诺的监督考核,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有序。进一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芒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将我乡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向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股备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及时清理制度,对我乡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时做好定期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二是规范考核奖惩机制。我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行和执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严禁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上岗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和平时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三是推进社会自治。根据《云南省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开展村规民约“入户活动”。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化建设。
(四)提高为民服务效率,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强化为民办事效率。乡为民服务中心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把落实好国家惠农政策和创新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相结合,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效,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二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我乡始终贯彻“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江东乡工作的重点,切实维护全乡社会和谐稳定。每月进行2次矛盾纠纷排查,指导各村群众调解工作,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调处“三?三制”建设,细致排查每月各村矛盾纠纷情况,及时研究对策,调处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对各村严格实行周报制度考核,采取一周一统计一通报方式,督促各村发挥网格员作用,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受理矛盾纠纷15件,调处15件,调处成功率100%。历史遗留纠纷11件,按照涉稳事(案)件包案制度,已将未化解11件纠纷包案到人,均在稳控中。同时乡司法所全年共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期,为各村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讲解调解技巧和常用法律知识,提高调解人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和法治素养;三是依法治理信访问题。坚持信访工作法治化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公平公正解决。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化解。截至目前,全乡未发生20人以上到省、州、市集体上访事件,共受理各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5件(均已办结)。全力做好信访纠纷化解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和合理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四是依法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和创新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和精神障碍患者等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走访帮扶活动,为生活困难者提供援助。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法治教育和公益劳动,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纪律,使其端正矫正态度,转变思想,顺利回归社会。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坚持依法治乡、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江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注重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发展,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江东乡党委会议事规则、周一例会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到位。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乡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政府工作的推进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宣传的覆盖面有待更加全面,比如针对儿童、未成年人、老年人保护的《儿童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认识与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深度、广度仍不够。另外,对外出务工人员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有帮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宣传力度还不够。
(二)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理论学习的积极主动性有欠缺,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认识。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识不深,对法律法规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在具体工作的开展中,少数干部的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增强。宣传方式的创新性多样性以及群众参与度不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通过讲座、标语、制作法制宣传栏、发放普法资料等形式开展进行,影响力有限,群众参与度较低,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以至于很难在群众中形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五、2023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一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领导班子、普法干部及乡村法律明白人要加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云南省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凝聚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不折不扣地落实落地;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起到“头雁”的示范引领作用。在职党员干部要带头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刑法典、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在工作环境中营造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工作问题的能力;三是继续加强村组普法工作,增加法治宣传方式的创新性多样性。用好网络信息媒介,提高群众参与度。比如,深入中小学生群体,开展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征文或者图画设计大赛,并在校园、村委会或者线上进行展示,以点带面增强各群体的参与性与互动性,解决宣传方法手段单一、渗透不足等造成的宣传效果不佳问题;四是全面总结2022年的普法工作经验,谋划启动2023年普法。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事)件开展普法工作,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基层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建设芒市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公园。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快建设“智慧普法”。
(二)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前端。不断健全依法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招。在决策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及时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保证决策结果符合本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要始终保障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不同途径参与到决策中来,把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落到实实在在的决策中去;要加强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保证各项决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做到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三)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在思想认识上,要进一步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到宪法法律实施监督以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高度来对待,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规定,避免与上位规范性文件相抵牾的情况发生。一是对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双重备案。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做好纸质版与电子版的双重备案,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以方便随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全面高效地开展审查工作;二是要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不定期清点排查与法律法规、当前形势等不相适应的条款或文件,并予以及时撤销或纠正,不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三是成立专门的备案审查小组。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审查力度,发现问题的,及时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在沟通协调后予以纠正。总之,要使备案审查工作达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
(四)进一步规范全乡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化、规范化需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提升执法水平。对执法人员加强系统的法律方面培训教育,并结合具体生动的实际案例说法释法,强化执法人员自我反思和见贤思齐的能力;二是增强执法人员将心比心的能力。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分组轮换扮演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角色,开展执法现场模拟,并进行评价与自我评价,发扬优点,弥补短板,激励执法工作人员学以致用并学会设身处地站在执法对象的角度思考问题的能力,使得执法行为更加文明,更能为群众所接受,从而增加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五)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是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既是维护群众知情权的体现,也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基层“最后一公里”的落实。一是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可以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改善民生、“三农”问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方面内容开展乡政府信息公开;二是不断完善公开形式。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方式,力求醒目、易懂、好记,达到服务群众的效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继续探索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内容更新的及时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村务公开联动机制。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中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要及时延伸到村,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在乡政府备案等制度,不断促进乡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江东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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