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结合芒市实际,现就来(返)芒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进入芒市防控措施
(一)所有从州外来(返)芒人员和州内有疫情发生县(市)来(返)芒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通行,并开展一次免费“落地检”。
(二)对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和省内有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芒人员,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即:入芒落地检测1次,间隔24小时再检测1次,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对7天内有西藏、新疆、贵州、内蒙古旅居史的来(返)芒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返)滇之日起计算。
(四)对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来(返)芒人员,实行“3+4”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返)滇之日起计算。
(五)即日起,对9月29日以来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来(返)芒人员,实行“3+4”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返)芒之日起计算。对9月22日—28日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来(返)芒人员,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
(六)对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体温正常,运输重点物资的涉疫重点省份货运车辆驾驶员采取“即采即走即追”管理模式,登记信息后放行。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货运车辆驾驶员在芒市停留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七)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及境外入境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红、黄码人员按高、中风险地区人员管控。
二、离开芒市防控措施
(一)离开芒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通行。
(二)芒市边境严管识别区继续执行现行管控措施。
三、有省外旅居史和有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芒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进入大型批发市场(物流城)、演艺场所、景区景点、酒店宾馆、KTV、酒吧等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芒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未尽事宜,可咨询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咨询电话:0692—2114921。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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