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

解读《芒市疫情防控第一批扶持政策措施》

浏览量:9761    作者: 日期:2021/12/9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芒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帮助困难群众、个体工商户、企业等群体渡过难关,助推芒市经济社会发展早日进入正轨。根据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在《德宏州疫情防控第一批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芒市实际,起草了《芒市疫情防控第一批扶持政策措施(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在《德宏州疫情防控第一批扶持政策》21条扶持政策措施基础上,芒市根据实际,梳理制定了40条扶持政策措施。和《德宏州疫情防控第一批扶持政策》对比,从大的结构上来看,新增了税收扶持政策一块内容,共计十三条,主要是梳理了目前正在执行的和群众、企业息息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从具体的细项措施来看:在金融财政扶持政策方面,从6条增加到9条,增加的内容一是细化承租国有经营性资产及标准化厂房减免房租政策,二是加快资金拨付,为企业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在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方面,从5条调整到6条,一是将减免自来水价格、天然气价格两条政策措施调整到民生保障扶持政策中,二是增加了3条用工扶持方面的政策(其中有2条是执行上级政策,推荐用工奖励政策是市级出台的政策);在民生保障政策方面,从7条增加到9条,将减免自来水价格、天然气价格两条政策从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调整过来;在市场流通扶持政策方面的保持不变,涉及的3条扶持政策均由州直单位牵头,各县市配合执行。

三、执行时间

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条款中无明确时限规定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如国家、省、州政策发生变化,以上级政策为准。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