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

江东乡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16052    作者:江东乡人民政府 日期:2017/2/22

芒市江东乡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0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69人,退休人员38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97.7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71万元。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7.7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06.24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7.4万元

其中:办公费20.94万元,业务费54.14万元,工会费7.95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85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3035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4.07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259.54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4、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年度开展工作中,建设项目资金支出0万元。


芒市江东乡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决算数
合计
22.8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9.8
3、公务用车费
1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
2)公务用车购置
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芒市江东乡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江东乡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决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5年决算数12万元相比减少2.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决算数15万元相比减少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2.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27万元减少4.2万元,下降 15.56%。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18.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13.33%,公务用车购置下降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芒市江东乡2017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预算数
合计
15.3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6.9
3、公务用车费
8.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4
2)公务用车购置
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芒市江东乡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东乡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我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6年预算数9.8万元相比减少2.9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我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6年决算数13万元相比减少4.6万元。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15.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2.8万元减少7.5万元,下降32.89%。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29.5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35.38%,公务用车购置下降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文章来源:党政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