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和《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新版规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推进经营主体登记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与办事便利度。
修订重点
01衔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在《文书规范》中增加采集股东出资期限信息,在《材料规范》中补充完善因股东失权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因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登记业务材料;完善对登记联络员的信息管理,明确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转型登记提交材料。
02实名登记更规范
在《文书规范》中增加实名登记确认表格,记录申请人确认身份和登记业务关联性、一致性的情况,进一步防范虚假冒名登记行为。加强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在登记文书中将身份证件号码、住所、移动电话等信息单独列页。
03优化迁移登记程序
明确经营主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迁入登记档案,无需在迁出地重复提出申请。由迁入地向迁出地登记机关发送调档函,不再由经营主体往返办理调档手续。在迁移环节增加变更登记内容,方便经营主体办理业务。
04中介代理信息更透明
在《文书规范》中要求中介机构及人员表明其代理身份,增加对中介机构及人员的信息采集项目,完善信用承诺内容,强化对中介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告知。
05线上登记信息及归档优化
强化对电子签名等技术的应用,登记机关将使用更加简明的方式对在线办理登记业务的信息和档案进行存储、归档。
06精简登记机关审核文书
简化登记机关审核文书种类样式,将原按照经营主体类型、登记业务类型划分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审核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审核表》等15类审核文书,整合为《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审核表》,适用于各类经营主体的登记、备案业务。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大街27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