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噻虫胺、噻虫嗪、水胺硫磷、培氟沙星、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芒市德诚商贸有限公司轩岗分公司销售的1批胡萝卜,噻虫胺超标。
2、芒市焦月凤保水产品销售铺销售的1批淡水鱼(草鱼),恩诺沙星超标。
3、芒市花园综合市场 康顺茹销售的1批辣椒,毒死蜱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年10月10日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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