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旅游市场价格公开透明化的提示函

浏览量:856    作者: 日期:2025/8/19


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旅游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旅游市场价格公开透明化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价格自律意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

2.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销售商品应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量单位等信息;提供服务应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计价方法等信息。价格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餐饮、住宿、景区门票、交通服务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行业,尤其要确保价格标示清晰、醒目、易懂,避免使用模糊、容易引起歧义的标价方式。

3.坚决杜绝价格欺诈行为:严禁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4.规范价格促销活动: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时,应真实准确、清晰醒目地标示促销价格及促销条件,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或视频等方式诱导消费者。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限时减价、折价等促销活动,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5.加强行业自律与自我监督:各旅游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对会员单位的价格指导和监督,引导会员单位诚信经营、合理定价。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价格自律规范,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经营主体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并纠正价格违法行为,不断提升自身价格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6.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监督,认真对待消费者的价格投诉和建议,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维护良好的市场形象。

7.经营者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标明交易条件以及与其对应的价格。同一交易条件下收取的价格务必要与公示价格相同,不得价外加价和多收费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案件,将依法予以公开曝光,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