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八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敌敌畏、毒死蜱、水胺硫磷、氧乐果、恩诺沙星、地西泮、孔雀石绿、诺氟沙星、培氟沙星、甲氧苄啶、尼卡巴嗪、沙拉沙星、多西环素、铅(以Pb计)、噻虫嗪、噻虫胺、乙酰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计)、三唑磷、啶虫脒、乐果、磺胺类(总量)、地美硝唑、氟苯尼考、吡唑醚菌酯、多菌灵、腈苯唑、吡虫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58批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4年12月19日-食用农产品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24年12月19日-地抽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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