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泼水节、五一节等假日临近,群体性聚餐活动不断增多,白酒消费进入高峰期,为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在此提醒大家:
不要购买“身份不明”散装白酒:
一、要选择在证照齐全、有固定场所、信誉较好的获证白酒生产企业、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商店、超市处购买白酒;不要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场所及流动摊贩处购买白酒或散装白酒,特别是价格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白酒。
二、不要购买家庭自酿白酒,集体用餐不得提供家庭自酿酒。
谨慎食用自制泡酒:

一、不要盲目自制、饮用泡制酒,不喝无标签标识、浸泡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泡制酒。
二、自制泡酒请选用药食同源的物质。
三、中药材种类繁多,难以辨别,应谨慎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要盲目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饮用。
四、不要擅自使用川乌、草乌、马钱子、何首乌、半夏、附子、苍耳子等具有一定毒性的药材制作药酒或食用。
五、外用药酒要妥善保管,坚决不内服,避免误食中毒。
饮酒要适量,避免过量饮酒对身体造成损害。饮酒后若出现身体不适须及时拨打120,就医治疗。发现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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