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23527    作者: 日期:2023/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hms.gov.cn/jdj/Web/_M2_17111604284526483eE910e8B0EAb8_1.htm)“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上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芒市大街27号,邮编:678400,电话:0692-212196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州、市工作要求,我局认真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多渠道公开,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及职能、部门信息、通知、预决算公开及三公、执法信息、抽检信息、行政许可、药品安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公示公告、安全消费、价格标准、知识产权、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等内容。发布信息严格实行审核制度,做到多人审核,层层把关。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信息公开发布,2022年网站信息发布数量共23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1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纳入对各股室的目标管理中,集中开展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适时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本局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监督保障。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25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件

行政强制

39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与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量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需强化理论知识学习;三是

加强对各业务股室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指导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