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深我局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理解,6月20日上午,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会,邀请市局法律顾问云南太隆律师事务所蔺佳律师主讲。全局干部职工6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蔺佳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亮点解读为题,通过列举生动、贴近生活的案例,从扩充免责事由之自甘风险、扩充免责事由之自助行为、新增特定物精神损害赔偿、新增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实质性修改公平责任适用范围、委托监护的责任承担、新增“好意同乘”的赔偿责任、高空抛物坠物损害的责任承担八个亮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
通过培训,我局参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了进一步的领悟和认识。对下步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大街27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