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 2020-2021 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消协字(2021)23号)精神,中消协将开展 2020-2021 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评选工作,按照中消协通知精神及省消协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将拟推荐消费维权先进集体予以公示:
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芒市消费者协会
公示时间为 2021年 10月15日至10月20 日(五个工作日),如对被公示单位有意见或举报,可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市局机关纪委或人事股反映。
纪检监察组: 13988298829
机关纪委: 2131229
人事股: 2131853
芒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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