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份,芒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向我局移交了以下物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车牌为:云NEF739,拉运的白糖220袋,共计11000千克。
二、车牌为云MD7636,拉运的冻牛肉325件,合计8580千克。
三、车牌为云N35717、云F75250(粤BK638挂),拉运的外国饮料(红牛饮料)640件、大烟子干巴112袋。
四、木康边境检查站移交的冻毛肚2件,冻牛肉2件。
因上述物资的持有人一直未到我局接受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及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限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带着与货物相关的证据材料到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芒市惠民路8号 电话:0692—2926182
特此公告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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