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根据省局《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一、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结合各所实际,认真开展了节前打击侵权假冒整治工作,持续开展“铁拳行动”专项执法行动 ,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进一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商品、重点违法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工作措施, 严厉打击假冒侵权、“傍名牌”等违法行为。
二、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面
一是落实总局广告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的通知》及省局云市监广(2020)1号事项审批单的通知要求,并根据通知要求在属地市场主体逐一进行排查。各所、稽查大队对发现的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发布,对重大敏感问题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市局报告,并积极采取应对处理措施。
二是对我市广告牌、广告屏、公交站牌等户外媒介涉金融广告进行排查。
三是主动加强与同级芒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系,根据领导小组提供的相关互联网金融网站名单,对网站的宣传内容进行排查。
四是传统媒体,芒市的广告监管部门要按级别管辖原则,对芒市广告电视台,涉“软色情”广告进行排查。
通过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等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广告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醒、警告和纠正,强化事前预防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自律作用,引导广告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本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71人次,执法车辆19台次,检查重点区域5处,经营户企业175户,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保护了知识产权权益人的权益,净化了广告市场,为芒市经济建设做贡献。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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