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临近,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祥和的目瑙纵歌节,提醒全市人民注意食品安全。
一、采购食品和原料时,尽量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市场去购买,选购食品时要做到“三看”:一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等内容。二看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看食品外观,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不购买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同时,要索取购货发票,以便在发现问题后作为维权的依据。
二、节日期间聚餐,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的正规餐饮单位就餐。建议选择公示信息中餐饮服务量化评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A级为最高,B级次之,C级最低)。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拨打12331。
三、尽量不要食用“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马桑果、河豚鱼、野生菌、草乌、附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四、各餐饮单位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格把好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食品留样关、食品添加剂管理关,在给消费者提供美食佳肴的同时,还必须保证所有食品达到卫生标准。
五、节日期间亲友相聚,小酌怡情,大醉伤身,感情虽好,切莫贪杯,不要空腹饮酒。消费者购买白酒要通过合法渠道并索要相关票据,要慎重购买散装白酒。饮酒后若出现头疼、恶心、胃痛、疲倦、视力模糊等急性中毒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前往医院就医。如果遇上感冒,吃了头孢类抗生素,绝对不能喝酒,否则会出现中毒反应。
六、餐饮消费者要自觉传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坚持做到合理消费,提倡“勤俭美德、文明用餐”,遵守公共道德规范,爱护用餐环境,不在餐饮场所肆意喧哗,乱扔垃圾,注意餐饮礼仪,文明礼让他人,共塑“舌尖上”的文明。
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无证经营、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专线进行投诉举报。
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12315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专线: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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