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补充)

浏览量:18742    作者: 日期:2019/1/23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预算数

合计

43.7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6.9 

3、公务用车费

36.8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86 

      2)公务用车购置

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7算数相比减少0.7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我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8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36.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减少4.1万元。

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43.7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87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申报项目1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1个,财政预算安排14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10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40万元。2018年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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