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市各族群众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现通报芒市风平镇近期立案调查3起露天焚烧秸秆案例,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增强法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案例一

2026年4月23日18:57,刀某某在风平镇帕底村民委员会帕底村民小组二队田地内焚烧甘蔗叶,产生烟尘污染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的相关规定,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二

2026年4月19日16:06,李某某在遮晏村民委员会上景坎村民小组田地内焚烧四季豆藤,产生烟尘污染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的相关规定,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

2026年4月24日18:32,肖某某在风平村民委员会项允村民小组田地内焚烧瓜藤,产生烟尘污染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的相关规定,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守护蓝天净土,人人有责
希望广大各族群众
引以为戒、遵纪守法
自觉摒弃露天焚烧陋习
践行绿色生态耕作理念
共同守护芒市的绿水青山
共建生态宜居、平安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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