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为做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问题的销号工作,现对督察反馈问题(72—15)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芒市河风平国控断面富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进度滞后。
二、整改情况
(一)市级《整改方案》措施一:2024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方案调整,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征地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6月26日获得《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调整芒市河风平国控断面富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实施方案内容的函》(德环发〔2024〕42号);二是2024年12月底完成征地工作,2025年1月初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芒市镇村民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三是该项目于2025年5月10日完工,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于2025年7月1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初验工作。
(二)市级《整改方案》措施二:加强日常调度,每月开展项目进度调度,每季度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醒,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每月开展项目进度调度工作,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定期上报项目进度情况报告。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每季度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醒。
(三)市级《整改方案》措施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于2025年上半年完成1268.38万元的资金拨付,2026年底完成全部资金拨付,扎实推进项目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截至2025年11月20日,拨付项目资金合计752.71万元,针对未完成计划拨付的515.67万元,市财政局已于2025年11月3日制定资金拨付计划,2025年12月底前完成515.67万元的资金拨付。
三、自查自验情况
2025年11月21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市财政局、芒市镇人民政府、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15)进行了自查自验,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联系电话:0692-2132002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团结大街221-235号
芒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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