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为做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问题的销号工作,现对督察反馈问题(72—42)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德宏州共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6座,设计日处理量9.5万吨,实际日处理量约9万吨,芒市、瑞丽市等污水处理厂存在超负荷运行情况。芒市本应于2022年建成投运的第二污水处理厂,截至督察进驻,主体工程尚未完成且处于停工状态,计划建设的50.84公里配套污水管网,仅建成8公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遥遥无期。瑞丽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后污水处理能力反而由原来每天2万立方米的设计处理量降为现在的1.5万立方米,雨季大量无法处理的污水从管网检修井溢出地面,通过雨水管网直排团结大沟;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年平均浓度44毫克/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陇川县、梁河县、盈江县、芒市均未按要求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严重滞后。陇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至今未验收通过,正式投用时间无法预知。
二、整改情况
(一)市级《整改方案》措施一:加快推进芒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芒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芒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完成土建部分施工,2021年10月底完成设备安装,2022年11月29完成工程验收,2023年9月28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企业变更为:芒市清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排放标准变更为一级A标准,正式移交至芒市清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在线监测于2024年1月8日与环保国家、省平台联网。
(二)市级《整改方案》措施二: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芒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第一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加快开展芒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目前累计完成投资约1.95亿,2024年12月底完成项目厂区及厂区至芒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段管道建设工作,于2024年12月29日试通水调试,于2025年3月5日开展试运行调试工作,现陇川水务产业有限公司中标于7月1日开始开展厂区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三、自查自验情况
2025年11月5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42)进行了自查自验,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2-3029462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01号
芒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2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