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德宏丰鑫商贸有限公司年产9万m3水洗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个工作日: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8日。
电话:0692-2133187 传 真:0692-2914559 通信地址:芒市大街105号 邮 编: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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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德宏丰鑫商贸有限公司年产9万m3水洗砂项目 |
建设地点 |
德宏州芒市风平镇帕底村委会帕底村民小组芒市糖厂内 |
建设单位 |
德宏丰鑫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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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宏正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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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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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丰鑫商贸有限公司拟在德宏州芒市风平镇帕底村委会帕底村民小组芒市糖厂内建设“德宏丰鑫商贸有限公司年产9万m3水洗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333.33m2(约3.5亩),采用租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总建筑面积约4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生活用房等,采用钢结构,购置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脱水筛、输送机等生产设备,新建水洗砂生产线1条,产品为细砂,年产量可达9万m3。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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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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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土石方、废建筑垃圾;运营期存在的环境影响因素为粉尘、食堂油烟、噪声、泥渣、清扫回收粉尘及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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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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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中加强对施工场内土石方开挖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建筑垃圾的堆放和清理等的管理,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石方或废弃物应当用袋子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防尘布或防护网。 (2)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安排专人对裸露施工面洒水降尘,洒水次数不低于3 次/天,风大干燥时段增加洒水频次。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 (4)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加盖篷布),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撒落的砂石、水泥等物料,砂石堆场、场内的运输线路应定时洒水抑尘。 (5)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建设工地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6)渣土及时回填并夯实,暂存堆场尽量远离周边较近的居民点,超过2天以上的渣土堆、裸地应使用防尘布覆盖等方式防尘。 (7)针对施工运输车辆携带的泥土,应在车辆出施工场地前清理干净,可在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轮清洗池清洗车轮泥土。 (8)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方面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9)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径,对建筑物立面设置封闭的防护网,起到阻隔扬尘的作用。 (10)选择优质高效设备,提高能源的使用率,并对各种燃油设备和车辆定期维护,保证其良好运行,减少废气的产生量。 (11)除以上外,施工场地必须严格落实《芒市工程建设工地扬尘管理办法》相关扬尘防治措施,确保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并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予以扬尘防治费用保障。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人员约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上厕所依托附近企业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 (2)施工场内不设混凝土拌和,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施工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等。在施工过程中在地块内设置1座施工废水沉淀池(容积不低于1.0m3),将引入池中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 (3)由于项目无大量的地下开挖作业,因此不会产生基坑用水,仅会有少量的地表径流,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情况下,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项目区外雨水沟渠,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4)开挖土石方需回填的就近堆放在开挖基坑两侧。减少雨天施工作业,开挖土石方需回填的不得露天堆放,雨天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遮盖,减少水土流失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5)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6)环评要求施工中车辆维修、清洗到芒市社会车辆维修清洗中心维修清洗。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车辆行驶时间,不在午休、夜间安排施工活动及运输活动,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与设备并加强维护与保养。 (2)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敏感性,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电锯、电钻、切割机、打桩等高噪声设备禁止午休(12:00-14:00时)和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并在临近敏感保护目标一侧施工时设置2.0米围挡隔护。特殊需连续施工的作业除外,需连续施工的作业应在施工前三日内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告示。 (3)施工车辆应减速慢行,同时在通过施工场区、运输道路沿线居民聚集区时应禁止鸣笛。 (4)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允许的情况下,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位置。 (5)项目施工期间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单位,希望能取得周边居民及工作单位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及单位协商解决。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7)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在靠近幼儿园及周边村庄等敏感点施工时应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选用低噪声机械,产噪较大的设备必须安排在白天使用,并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1)项目区场地较为平坦,土石方开挖量不大,可以做到挖填平衡,无废弃的土石方产生。 (2)建筑垃圾可进行分类处理,分别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由施工方负责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生活垃圾清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4)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及车辆清洗池产生的少量的沉渣,主要泥土为主,及时清掏,随着土石方一起回填场地,不外排。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 (2)建筑垃圾必须外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合理处置,杜绝随意堆放造成生态破坏。 6、其他保护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弃渣等建筑垃圾撒漏,以避免对环境的污染。 (2)对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其他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坚决实施。 (3)项目在建设和营运中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的要求及时反映发生的环保问题,随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设置原料堆放区,上设顶棚,三面围挡,配置1台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喷水降尘,间隔2小时左右开机一次,喷水时间约为4h/d。 (2)成品堆放区上设顶棚,三面围挡,配置1台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喷水降尘,间隔2小时左右开机一次,喷水时间约为4h/d。 (3)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配备专人对厂区及入厂道路定期清扫,防止积尘,厂区内设置洒水装置,加强场地及道路的洒水降尘,以降低扬尘污染; (4)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 (5)企业出厂口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 (6)上料口设置为彩钢瓦三面围挡,并设置喷淋装置降尘;考虑到在洗砂之前的工段,属于干法作业,环评要求在筛分工序前段上设顶棚和四面围挡,破碎、筛分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并在破碎机、反击破、振动筛及输送皮带等设备进出料口处设置喷淋装置进行喷水降尘。 (7)安装1套合格的抽油烟机(净化率达60%以上),油烟经过净化后由项目厨房的专用烟道排放。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 雨水:厂区周围设置排水沟,前15min雨水经1个1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位于项目区南侧)收集沉淀后用于非雨天厂区降尘,其余外排至周边沟渠。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容积0.2m3)处理后随其他生活废水排入项目区新建1座化粪池(容积10m3),化粪池定期由附近的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不外排,不设置排污口。 生产废水:在厂区出入口处设置1个容积2.0m3的沉砂池对车辆清洗废水进行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只需定期补充,不外排。 本项目洗砂废水排入三级沉淀池(总设计总容积240m3,其中沉淀池1#容积为120m3;沉淀池2#、3#分别为60m3)经过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只需要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防措施:环评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要求堆料场堆存原料、成品搭建顶棚,雨季禁止露天堆放物料,堆场周边合理设置雨水沟渠以避免雨季对地下水体造成污染。 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减小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本环评要求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1)通过设备选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电机、振动小的设备;(2)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振动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脱水筛、输送装置、水泵等设施)集中安装在远离保护目标一侧;(3)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从源头降低噪声;(4)在北侧、东侧设置围挡,基础加装减振装置,降低设备振动引起的噪声;(5)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扰民。 在严格采取上述对策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的设备维护保养、更换机油、更换零部件等均委托芒市当地专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建设单位不自行进行更换,同时维护保养产生的相应废物由维修人员一并处理,因此无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在项目区内储存。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生产过程,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沉淀泥渣、回收粉尘、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等。 (1)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图形标志。标识标志正确、清晰、完好。 (2)本环评建议企业对沉淀池底部的泥渣定期进行清理,并在沉淀池旁设置1个泥渣池,清理出来的泥渣进行晾干,使其含水率降至40%以下,直接外售作为周边场地回填或者矿山复垦土使用。不得随意堆放处置,不得露天存放,并且合理的安排清运周期,减少在厂区的存放时间,可避免二次污染。 (3)生活垃圾设置2个环保型垃圾桶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其余无法回收部分生活垃圾,如包装废料、白色垃圾等,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 (4)食堂产生的废油脂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合理规划的化粪池清掏周期,避免出现满溢外漏的环境污染问题。 (5)厂区雨污分流,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原料堆、成品堆放场、沉淀池、泥渣池以及淋溶水污染周边地表水体,本项目原料堆、成品堆放场、沉淀池、泥渣池应做好“三防”(防雨、防渗、防漏)措施。 (6)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5、运营期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生产废水沉淀池的运维管护,一旦发生池体渗漏,及时进行废水围堵截流,将废水进行收集,避免废水外排。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池体修复,在修复时停产,将问题池体的生产废水抽至其他正常的池子内。 (2)项目加强易燃物质的贮存管理,加强相关隔离措施,应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严禁火源进入储存区。 (3)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 (4)严格按照要求妥善贮存油料,远离生产区一侧设置专门的储存间进行储存,并进行防雨、防渗、防漏设计,在储存间周围设置围堰,并设置备用空油桶防止发生渗漏时,及时转至空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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