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快完成城区工程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三级联网,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需持续推进环保编码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保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含以电为能源的)。逾期未完成信息登记和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芒市辖区范围内使用,违反规定使用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对使用单位或者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实施处罚。
二、登记方法及步骤
打开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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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车主”、“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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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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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机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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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铭牌的机械输入PIN码、机械环保代码、发动机出厂编号、发动机型式核准号(无铭牌机械的进入无铭牌按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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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机械信息,红色字体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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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附件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营业执照、机身照片、检测报告以及机械资料照片,铭牌、合格证、其他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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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审核,信息备案成功
↓点击完成
点击环保号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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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到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领取“机械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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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技术要求》制作环保标牌和环保信息采集卡,并进行悬挂。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杨阳 0692-2135197。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2024年8月20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