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通知》(NO.40)要求,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高度重视,按照“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开展办理工作,面商率、面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现将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我局共承办建议和提案7件,其中芒市人大代表建议6件、芒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
(一)芒市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2024年共收到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6件,6件均涉及农村雨污分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如风平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和谐村村委会和谐小组等4个小组污水处理问题的建议》、五岔路乡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轩岗乡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芒广小组内排污沟进行立项建设的建议》等,所提问题因需较大资金投入才能解决,根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已建议由涉及乡镇积极申报项目、多方筹措资金解决或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一些简单的污水收集措施,以达到资源化利用;此外,我局也会关注今后的项目资金及政策方向,适时开展项目申报帮助解决。由于目前无项目资金来源解决该6件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建议的办理均为C类,占建议总数100%,现已答复完毕。
(二)芒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共收到芒市政协第四届第三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件,提案主要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资金不足问题。委员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勐戛镇象塘村委会香菜塘新村污水处理终端征地资金的提案》,我局根据《云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回复专项资金不支持征地及拆迁补偿;加之近几年来财政困难,我局也无相关工作经费给予支持。根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的规定,建议勐戛镇人民政府多渠道寻求资金支持,解决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由于此项工作难以解决,提案的办理为C类,占提案总数的100%,现已答复完毕。
二、主要做法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民声、民情、民意反映的重要平台,我局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芒市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结合实际、务求实效、有序推进,真正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群众受益。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
我局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纳入全局工作协调推进、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做到每件建议和提案逐一落实到职能股室和责任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截至目前,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1次,组织业务培训1次,分管领导带队实地调研、与代表和委员面商、面复。
(二)着力解决问题,提高办理质量
在办理工作中,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领会代表和委员意图,了解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要求和内涵,找准问题症结,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办理方向,增强承办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主办单位作用,组织协办单位一同实地调研,充分听取协办单位办理意见。针对目前暂时无法解决的,纳入规划,争取中央、省级支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作出解释、取得谅解,征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满意度。2024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满意率均为100%。
三、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主要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今年我局在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基础薄弱;二是治理基数大,需要资金投入较多,上级支持通道变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建议提案办理与我局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
(二)坚持把办理质量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办理过程,在交办、调研、办理、检查、复文、反馈等环节上严格要求,做到实事求是、审慎处理、逐项落实、逐条解决,绝不敷衍了事,搪塞过关。
(三)不断强化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协商沟通,主动听取意见,充分了解建议提案的准确意图和具体情况,带动和促进整体办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建议提案落地见效。
特此报告。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2024年5月21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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