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德宏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二零二三年六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发布2022年度《德宏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
目录
一、综述
2022年,德宏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把握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不断提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为契机,认真做好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发现化解各类环境风险,持续改善全州生态环境质量。
二、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
1.环境空气质量
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全州5个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在99.2%~100%之间,平均优良率为99.5%,优良天数比例与上年相比提高4.0%。全州平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25,与2021年相比下降20.5%,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升。
2022年5个城市空气质量类别比例
全州5个城市年评价结果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5个城市的6项污染物年均值及相应百分位数平均值均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相应百分位数达到一级标准,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细颗粒物年均值及臭氧相应百分位数达到二级标准。
与2021年相比,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 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分别下降25.0%、9.2%、30.2%、32.0%、9.1%、7.7%。
2022年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单位: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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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二氧化硫 |
二氧化氮 |
可吸入颗粒 粒物 |
细颗粒物 |
一氧 化碳 |
臭氧 |
达标 情况 |
||||
|
年均值 |
98 百分位数 |
年均值 |
98百分位数 |
年均值 |
95百分位数 |
年均值 |
95 百分位数 |
95 百分 位数 |
90 百分 位数 |
||
|
芒市 |
9 |
21 |
12 |
26 |
41 |
85 |
22 |
48 |
0.9 |
118 |
二级 |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
|
瑞丽 市 |
3 |
7 |
8 |
16 |
31 |
73 |
20 |
54 |
1.3 |
108 |
二级 |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
|
陇川 县 |
6 |
12 |
6 |
12 |
25 |
67 |
15 |
49 |
1.6 |
98 |
二级 |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一级 |
||
|
盈江 县 |
17 |
41 |
12 |
22 |
29 |
64 |
17 |
45 |
1.0 |
74 |
二级 |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一级 |
一级 |
||
|
梁河 县 |
12 |
29 |
7 |
11 |
24 |
57 |
12 |
30 |
1.4 |
97 |
二级 |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
全州5个城市污染时段分布相对集中,超标天数主要集中在1~4月,其中4月超标天数最多,占42.9%,5~12月空气质量相对较好。首要污染物以臭氧、细颗粒物为主,占比分别为49.2%、36.1%。
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类别变化图
2.降水及酸雨
全州开展降水酸度监测的2个城市(芒市和瑞丽市)降水pH月平均值在5.77~7.47之间,降水pH年平均值在6.44~6.74之间。全年芒市监测到1次酸雨。与2021年相比,降水pH年均值均为6.64,降水酸度保持稳定。
(二)水环境
1.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
全州6条主要河流(河段)水质类别Ⅱ~Ⅲ类,优良率达100%,全州河流水质状况为优。
全州开展监测的11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8个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3个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其中Ⅱ类水质占72.7%,Ⅲ类水质占27.3%。所有河流断面均满足其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全州河流水质状况优良率100%。
2022年德宏州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类别表 单位:个
|
河流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Ⅳ类 |
Ⅴ类 |
劣Ⅴ类 |
合计 |
|
大盈江 |
0 |
1 |
1 |
0 |
0 |
0 |
2 |
|
槟榔江 |
0 |
1 |
0 |
0 |
0 |
0 |
1 |
|
瑞丽江 |
0 |
3 |
0 |
0 |
0 |
0 |
3 |
|
芒市大河 |
0 |
2 |
1 |
0 |
0 |
0 |
3 |
|
南畹河 |
0 |
0 |
1 |
0 |
0 |
0 |
1 |
|
户撒河 |
0 |
1 |
0 |
0 |
0 |
0 |
1 |
|
小计 |
0 |
8 |
3 |
0 |
0 |
0 |
11 |
与2021年相比,Ⅰ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9.1%,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9.1%,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不变。
全州主要河流(河段)的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超标贡献率分别为12.5%、11.1%。
2.出境河流水质状况
全州出境河流断面3个(瑞丽江姐告大桥、大盈江汇流电站、南畹河迭撒大桥)。汇流电站和姐告大桥2个断面水质类别Ⅱ类,水质优;迭撒大桥断面水质类别Ⅲ类,水质良好。
3.湖库水质状况
全州开展水质监测的5个国控、省控湖库为芒市勐板河水库、芒究水库、瑞丽市姐勒水库、勐卯水库、盈江县户宋河水库,5个湖库均满足《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水功能区划水质类别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5个湖库的营养程度为中营养状态。与2021年相比,除勐卯水库水质类别由Ⅱ类下降为Ⅲ类,其余4个湖库水质类别不变。5个湖库水质状况基本稳定,营养状态保持稳定。
4.州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个州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勐板河水库、清塘河水库年均值满足Ⅱ类水质标准,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达标率100%。与2021年相比,2个州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稳定。
|
水源类型 |
水源总数 |
达标水源数 |
达标率(%) |
|
湖库型饮用(个) |
2 |
2 |
100 |
州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统计
5.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姐勒水库、勐卯水库、勐科河、木乃河、弄怀坝水库和箐头河水库年均值均满足Ⅱ-Ⅲ类水质标准,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水质达标率100%。与2021年相比,6个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稳定。
|
水源类型 |
水源总数 |
达标水源数 |
达标率(%) |
|
河流型饮用 |
2 |
2 |
100 |
|
湖库型饮用 |
4 |
4 |
100 |
|
合计(个) |
6 |
6 |
100 |
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统计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
全州设置有1个国家级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位于芒市遮放镇芒号龙洞,水质类别达地下水Ⅱ类标准,优于功能区Ⅲ类标准。
(四)城市声环境
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
全州共设置438个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瑞丽市因新冠疫情管控未监测),对49.46平方千米的城市建成区进行了昼间区域声环境监测。全州平均等效声级51.1分贝,比上年略升高,结果评价为“较好”(二级),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持平。芒市、陇川县、梁河县监测结果评价为“较好”(二级),盈江县结果评价为“好”(一级),4个县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持平。
2.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
全州共设置86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瑞丽市因新冠疫情管控未监测),对77.364千米的城市道路昼间声环境进行了监测。全州平均等效声级62.4分贝,比上年略微降低,结果评价为“好”,全州无超标干线,道路交通声环境基本稳定持平。全州4个县市监测结果评价都为“好”,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基本稳定持平。
3.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全州共设置35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97.0%,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有一定的改善。全州5县市平均等效声级无论昼夜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点次达标率除瑞丽市夜间外均达到100%,所有县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持平。
(五)辐射环境
全州辐射环境监测网络涵盖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空气、土壤、水体、电磁辐射五大类。全州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全州无辐射事故发生。
(六)自然生态环境
全州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82.11,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为优,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全省第一。各县(市)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分布在75.92~87.56之间,5个县(市)EI值等级均为优,优比例为100%。与2021年相比,德宏州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绝对值下降2.82,生态环境质量略微变差。
1.全州森林资源现状
全州林地面积1288.4万亩,森林面积1203.95万亩,森林蓄积量853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1.84%。
2.物种
德宏州是中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域之一。调查记录全州现有高等植物339科1911属6053种,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东京龙脑香(云南龙脑香)、纤细龙脑香(盈江龙脑香)、云南娑罗双、滇藏榄、云南蓝果树、萼翅藤、桫椤、鹿角蕨等156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8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48种)。普查有古树名木4836株,其中:一级古树26株、名木12株。有陆生和水生脊椎动物1000种,其中:兽类118种,鸟类716余种,两爬类114种,鱼类52种。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绿孔雀、高黎贡白眉长臂猿、菲氏叶猴、豚尾猴、云豹、蜂猴、灰孔雀雉、圆鼻巨蜥、黑熊、猕猴、水鹿、小熊猫、花冠皱盔犀鸟等238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5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187种)。德宏州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种数保护率为92.39%。
3.湿地
德宏州湿地面积2114公顷,其中:内陆滩涂2091公顷、灌丛沼泽11公顷,沼泽草地12公顷。
1个省级重要湿地:盈江省级重要湿地,总面积1725.98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为1365.10公顷,湿地率为79.09%。
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云南盈江国家湿地公园(面积1725.98公顷)、云南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面积302.97公顷)。
4.自然保护区
德宏州有2个自然保护区: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梁河勐科河流域水源林县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4720.5公顷,其中: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51650.50公顷、梁河勐科河流域水源林县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070.00公顷。
三、措施与行动
(一)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成立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反馈问题34项,已全部整改验收销号;群众投诉举报问题33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12项,根据省、州整改方案,需要在2022年完成的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项,1项正在积极推进;群众投诉举报29件,已完成整改27件,正在推进2件。2017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3项,已全部整改验收销号;群众投诉举报问题16件,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芒市大河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共反馈问题23项,完成整改验收22项,1项正在进行整改(姐告污水处理厂建设);群众投诉举报问题4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
(二)污染防治攻坚
1.蓝天保卫战
成立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8个专项工作组,召开全州冬春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组织开展16个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运行预报预警、应急响应、联动联防、督导帮扶、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高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立州预报预警研判分析专班,实现每月定期通报空气质量,州府所在地7天、县级城市3天的空气质量预报。重点围绕秸秆焚烧、城乡垃圾焚烧、高污染燃料烟气、烟花爆竹粉尘、建筑工地扬尘、城区餐饮油烟、机动车污染、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企业烟尘、道路保洁、公路铁路扬尘等13个方面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秸秆禁烧巡查5520次;3333家餐饮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加强建筑扬尘治理,检查建筑运输、施工车辆32138辆;构建全州秸秆焚烧监控平台,建设完成55套烟火识别监控系统。宣传报道大气污染防治正反面典型,在各类媒体投放宣传片,增强群众参与污染防治积极性。建立健全公众监督、处理反馈机制,根据举报线索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39起。
2.碧水保卫战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度评估工作,全州43个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面积440.019平方公里。常态化开展河长清河、清四乱等专项行动,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完善城乡两污治理基础设施,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投入,实施芒市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清塘河上游汇水区村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及芒市大河出境河上游汇水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芒市南木黑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芒市河风平国控断面富阳河水污染防治工程。开展芒市3个“千吨万人”和4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瑞丽市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流域环境保护整治。加强美丽河湖建设,全州27条河湖评定为县级美丽河湖、22条河湖评定为州级美丽河湖、11条河湖评定为省级美丽河湖。
3.净土保卫战
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督促企业开展“一住两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开展尾矿库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和尾矿库线索排查、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医废收集转运处置监管,持续有效运行危废贮存转移环境管理制度。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州化肥使用量同比减少2%,全州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2.02%,全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0.82%,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97.68%,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全州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8.79%,全州农膜回收率85.77%。全面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德宏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全州369个行政村中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有76个,治理率20.6%;完成收集处理的行政村有15个,收集处理率4.07%。完成2条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盈江县小桑林凹子和陇川县老马寨水塘)的整治工作。
(三)自然生态保护
1.生物多样性保护
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成《德宏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德宏州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的编制上报,目前全州自然保护地9个,总面积132659.28公顷,占全州总面积的11.87%,占林地面积的15.45%。其中:自然保护区54720.5公顷、风景名胜区67231公顷、森林公园8204.13公顷、湿地公园2028.95公顷、水利风景区474.70公顷。
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建成“德宏州珍稀野生动物智慧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对菲氏叶猴、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犀鸟等5个物种24小时实时监测;实施“高黎贡白眉长臂猿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资源拯救”、“德宏州菲氏叶猴巡护与监测”项目,开展极小种群物种高黎贡白眉长臂猿、菲氏叶猴、滇藏榄、萼翅藤、滇桐、藤枣等科学考察及拯救保护工作;完成新一轮古树名木普查382群、4840株;普查野生型古茶树资源8.77万亩、栽培型古茶树资源2.22万亩,实行挂牌保护2800株;培育珍稀植物龙脑香、萼翅藤、滇桐、降香黄檀、小叶紫檀共16万多株,迁地繁育保护珍稀濒危野生植物62种63626株;建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小区7个、繁育基地0.045万亩,培育极小种群野生植物1.5万株;建成国家基因库云南分库瑞丽分中心。
积极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新路子。盈江县被誉为“中国鸟类资源第一县”。依托丰富的鸟类资源,盈江县太平镇石梯村民小组设立40多个鸟类监测点,每年接待观鸟游客2万多人次,村民户户住上新房子,家家过上好日子。“石梯生态经验”成功入选“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十佳公众参与典型案例。观鸟旅游产业逐步由点向面拓展,成为年直接经济效益超过1000万元的网红产业。
2.天然林保护
持续加强天然商品林停伐林保护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天然林。2022年德宏州纳入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面积381.46万亩,其中:国有68.22万亩、集体和个人313.24万亩。中央财政下达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5182.72万元。全州聘用1160名生态护林员加强巡护管理。截至2022年德宏州23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通过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德宏州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大幅度提高,由2016年的68.78%、76.85万公顷和8069.46万立方米提升至71.84%、80.26万公顷和8533.3万立方米。
3.水土保持
2022年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跟踪检查61次,检查项目61个。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76件,共核查并通过核查验收项目27件,查处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12件。省水利厅挂牌督办的4起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已按时解除挂牌督办。开展预防保护工作项目共23个,完成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治理面积116.4296平方公里,其中:实施梯田0.1671平方公里、水土保持林0.2153平方公里、经济林0.1949平方公里、封育保护与封禁治理84.4411平方公里、保土耕作31.4112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量5.8605万吨,年均水土保持措施增产粮食256.4680吨,年均水土保持措施增加收入307.7618万元,贫困地区受益人口2.5646万人。
4.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稳步推进
成立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奋力打造盈江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芒市正在积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盈江县犀鸟保护成效评估项目,申报德宏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成效评估、外来入侵植物对高黎贡山(德宏段)生物多样性影响及保护对策研究、云南省德宏州怒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及评估、云南省瑞丽江瑞丽段水生生物调查评估等4项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稳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落实,2022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改革任务共23项,已完成4项,正在推进3项,未完成16项(其中11项均因省上未出台方案,4项不涉及德宏州,省级取消1项)。
(四)城市与农村环境保护
1.城市环境保护
全州建成并投入使用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污水处理工艺1级A标2座,为芒市污水处理厂、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1级B标4座,为瑞丽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陇川第一污水处理厂、盈江县污水处理厂、梁河县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量9.5万吨/日,实际日处理量8.09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8.42%。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完成575.58公里。
全州建成并投入运营垃圾填埋场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餐厨垃圾处理厂3座、建筑垃圾处理厂2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36.72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全州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7%,提高2.9个百分点。
2.农业农村环境保护
着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扎实开展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州改建并验收农村户厕9243座,改建完成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79座。二是持续开展乡村清洁行动。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水塘、沟渠、淤泥以及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开展清理整治。三是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程,全州建成1个示范乡镇、7个精品示范村、40个美丽村庄;开展创建绿美乡村,建成绿美乡镇5个、省级绿美村庄14个、州级绿美村庄288个。
(五)环境管理
1.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
完成州级审批项目环评文件16件(其中,辐射类项目环评文件9件),完成规划环评审查2件;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101家,辐射安全许可31件。开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确定的105个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和调度工作,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开展“三线一单”成果优化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对120家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持续推进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工作,完成273家排污单位2021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和108家排污单位2021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
2.环境管理与执法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执法,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行全覆盖监管。开展城市扬尘防治执法检查、“绿滇”打击走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严肃查处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执行报告不落实、信息未公开等违法行为。2022年,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0527人次,检查企业3509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4份,下达罚款金额521.292万元,办理4个配套办法案件3件(查封2件、移送行政拘留1件),移送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件。规范环境执法程序,与公安部门、检察院联合下发了《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就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构架起桥梁。
3.疫情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全州涉疫医疗废物、废水、生活垃圾的监测监管,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环境安全。2022年,派出6批次57人次参加援瑞疫情防控边境值守,派出执法人员检查各类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定点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共计200余家次,督促整改存在问题60余项,安全监管处置4084.71吨医疗废物。疫情发生以来,全州无一例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疫情传播情况。
4.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围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影响高质量发展的敏感问题,按月动态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对全州180个生态环境隐患问题持续推动整改,完成143个,继续整改37个。持续开展高黎贡山云南段涉及德宏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德宏州涉及的6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0个,有序推进整改6个。组织开展工贸行业环保设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州2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抽调全州执法人员对各县市开展四批次联合执法行动,发现并督促整改生态环境问题1423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件。2022年全州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5.辐射环境管理
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完成州级辐射类项目审批环评文件9件,辐射安全许可31件。2022年全州未发生辐射事故。
6.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以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收集经营单位和汽修维修、大型机械设备使用企业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为重点,排查企业500余家次(其中排查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30余家次、产危险废物单位470余家次),督促企业整改问题460余项,立案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4件,罚款37万元。开展“绿滇”打击走私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对辖区内固体废物回收加工利用、冻品加工企业及仓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收储“洋垃圾”或使用走私原料加工的违法行为。
7.环境信访
畅通来信、来访、网络、举报热线等群众投诉渠道,力求做到快速受理、提速办理、及时答复、主动公开,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标准,及时发现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州共接到环境信访411件,办理率和办结率均达100%,领导干部接访下访53次。
8.宣传教育
主要领导做客《德宏热线》栏目直播间,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解答反映的问题。挂牌成立德宏州生物多样性展教实践基地、生态文明教育科普基地,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制作“七彩云南美在德宏”主题宣传视频短片、生物多样性图集、乡村振兴之生态宜居篇广播音频等多种形式宣传品,拍摄“喜迎二十大、奋勇争先锋”环保人说宣传工作视频短片。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网站和“两微”平台,围绕本单位本部门职能职责认真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其中“德宏环保”官方微信公众号原创稿件发布473件,提供重点新闻线索在国家级媒体发表稿件5次,省级媒体发表稿件3次,州级媒体“德宏团结报”发表稿件2件。
编制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资料提供: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德宏州水利局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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