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对芒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1984    作者: 日期:2022/12/6

李相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帕底村委会各村民小组污水排放的问题建议已交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调研,风平镇帕底村委会下辖13个村民小组,没有进行雨污分流和污水末端处理设施建设。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提出以下答复意见:一是目前芒市住建局正在实施芒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主管网的建设,帕底村委会属于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二是由于芒市财政困难,没有专门治理污水的专项资金,我局将在农村生活治理的技术措施及治理方式上给予积极的帮助;三是请乡镇政府多方筹措资金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问题,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一些简单的污水收集措施,此外,我局也会关注今后的项目资金及政策方向,一有机会就帮助申报解决。

感谢您对芒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今后我局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研究及指导,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生态环保工作,给予我局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20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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