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风平镇关于对露天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的通报

浏览量:4320    作者: 日期:2022/11/4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引导各族群众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依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风平镇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近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实施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10月22日下午6时11分,芒市糖厂内李某某在焚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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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5日上午11时21分,芒里木材检查站旁刘某某在焚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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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下午5时03分,芒别村新光小组刀某某在山地焚烧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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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日下午5时52分,帕底村帕底小组线某某在田地焚烧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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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日下午5时53分,芒别村允门小组方某某在田地焚烧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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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日下午5时58分,帕底村帕底小组王某某在田地焚烧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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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日下午4时58分,帕底村户育小组闷某某在田地焚烧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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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并给予监督。

 

 

风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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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风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