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试行)》(云环通〔2020〕41号)相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2021年度各报告编制单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通过情况予以公布。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1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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