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依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芒市风平镇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近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实施露天焚烧秸秆、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2月25日上午10时20分,帕底村村民线某某在自家桔子地旁焚烧杂草、树枝。
2022年2月27日下午5时16分,芒市镇下东村村民乔某某(租户)在那目水库旁焚烧垃圾。
2022年2月27日下午5时51分,腊掌村村民朗某某在路边焚烧杂草。
2022年2月27日下午6时10分,龚某某在某木材加工厂焚烧木块。
欢迎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并给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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