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对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截至11月20日,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信息493条,“生态芒市”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912条,全面完成了要点工作任务。根据要求,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和省、州、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下发了《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环芒字〔2020〕17号)。工作中,由办公室牵头,财务股、环境影响评价股、自然生态股、污染防治股、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使我局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做到领导落实、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按要求通过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 “三公”经费预决算及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等有关报表公开。今年2月,对单位的2021年度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9月,公开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
截至2021年11月20日,共发布信息3条。
2.推进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下,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府网站的作用,重点做好散发疫情、防控知识、疫苗接种等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力度。
截至2021年11月20日,共发布信息52条。
3.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水、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在信息公开专栏和“生态芒市”微信公众号公开空气质量指数(AQI)、首要污染物(PM10、 PM2.5、NOx、SO2)、空气质量级别、空气质量类别等信息421条;二是认真落实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在我局信息公开专栏每月公开芒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共10条;三是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评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用的审批决定相关信息,共27条;四是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信息21条。五是及时公开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环境执法“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挂牌督办和环境监管执法等工作信息28条;
截至11月20日,共发布信息506条。
4.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积极运用新媒体、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通过图表、图解等方式在局信息公开专栏和微信平台进行公开。
截至11月20日,共发布信息63条。
(二)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
1.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德宏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定等内容及时转载解读,积极推进政策解读规范化。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生态环境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解疑释惑。通过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
3.优化政策解读方式与渠道。在新闻通稿、解读材料的基础上,多采用“一图读懂”、音频视频等新媒体产品,便于公众理解。采用客观数据、直观图表、生动案例、网言网语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释生态环境专业问题,增强解读回应的可读性、实效性。通过多种方式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真正让公众听得懂、好理解、易参与,进一步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识。
截至11月20日,共发布信息81条。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1.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环办厅函〔2019〕67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芒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并印发《芒市环境保护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芒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等到进一步健全完善。
2.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截至目前,未因信息公开而发生泄密和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功能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要求所有公开的信息都填报《信息公开审批表》并经过股室、单位领导、单位保密机构三级审查,做到了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全年未出现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事故。进一步规范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与网站管理部门对接沟通,不断优化网站版块和栏目设置,强化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信息。
2.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整合。充分发挥网站、“生态芒市”微信公众号优势,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主题宣传,扩大生态环境工作和政策的影响力。在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环保举报热线电话“12369”和线上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环境诉求渠道。
三、加强组织保障
认真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在班子分工文件中,明确分管副局长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负责同志,局办公室为具体责任部门,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同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和出发点,确保政务公开要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