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废单位:
根据《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德宏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德环发〔2021〕111号)要求,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于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抽查考核29家单位,分别为:一般废物产生单位21家、重点产废单位3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4家,考核结果均为达标。(详见下表)

综合评估标准:无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满分为50分,40-50分为达标,30-39分为基本达标;29分及以下为不达标;
在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表示标签不规范、转移联单保存不齐全、未组织应急演练、台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请各产废单位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机制,并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准运各环节的管理,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2021年11月07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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