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芒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20353    作者: 日期:2017/2/20

芒市环保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我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3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我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2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5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0.05%。其中:公务接待费上升0.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0.12%,公务用车购置下降0 %。增加的原因是环保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需要上级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及各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配合,又由于实施了农村垃圾热解和全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使芒市环保工作成为了全省工作的亮点,省内及州内许多同行业部门都来芒市学习,导致了全局接待费用的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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