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单位(盖章):芒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及方式:2914559 填报时间: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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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公开事项 |
有关统计数据 |
典型做法及问题概述 |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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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环境保护公开 |
强化芒市城市空气质量公开,公开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等内容。加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2016年起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管网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全市范围内主要河流水质达标情况。推进国控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重点排污企业达标情况和不达标企业名单。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 |
芒市空气质量报告门户网站(每天公布),芒市手机报(96次);按月公布水体质量报告;芒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表(11次)。 |
典型做法: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配备工作人员抓落实。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芒市环境保护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拓宽环境保护12369热线、“生态芒市”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电视、电台、微信等多种载体公开渠道。对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内容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复查和补充完善。 |
环保、住建、水利、卫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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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市场监督公开 |
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农资、脱贫等领域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信息公开,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
政策文件类6项,行政处罚决定书11项;环评审批项目86项,验收2项。 |
无 |
市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科技局、安监局、扶贫办、法制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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