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芒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8562    作者: 日期:2016/7/29

市政府办:

根据你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芒政办发〔201540号)等文件要求,抓好我局重点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了较为全面、详实的政府信息。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对芒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明确了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及时动员部署,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监测,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正确处理好保密和公开的关系,严格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以及“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把公开信息审查关,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一年来没有泄密事故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51231日,全局主动共公开政府信息172条。其中党支部信息12条,法规公文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信息29条,其他类信息125条。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芒市环境保护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公开的渠道、形式有待创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工作量大,没有可借鉴的经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条例》,特别是5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搭建舆论互动平台,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芒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职责划分,推动芒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七、附表

特此报告。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芒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31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芒市环境保护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管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二)通多不同管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7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响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

(二)通过不同管道和方式响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响应事件数

5.其它方式响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它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它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它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李怀韬      审核人:     填报人:杨翠璐

联系电话:2914559           填报日期: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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