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5日上午11:00,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二十九批2836件(来电1868件、来信968件);其中,昆明市1102件,大理州330件,曲靖市318件,昭通市176件,玉溪市153件,红河州121件,楚雄州115件,保山市110件,文山州91件,丽江市87件,西双版纳州59件,临沧市36件,迪庆州35件,普洱市34件,怒江州30件,德宏州27件,省直部门直接办理12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投诉件,及时提出办结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成立转办、督办、分析研判、信息汇总等小组,及时将督察组交办的举报投诉件向有关州(市)及相关省直部门转办,对重点关注、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派出现场组进行现场督办。截至5月5日,第一批至第二十批举报投诉1725件,已办结989件,阶段性办结241件,未办结495件;按核实情况统计,属实351件,基本属实131件,部分属实999件,不属实244件;责令整改1010家,立案处罚365家,罚款金额1265.93万元,立案侦查3件,约谈255人,问责9人。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gov.cn/ztgg/hbdc/)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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