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
根据《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德宏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环发〔2019〕137号)要求,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于2020年8月3日至8月19日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抽查考核17家单位,分别为12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4家危险废物收集单位、1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其中12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1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考核结果达标,2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考核结果基本达标。(详见下表)
在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转移联单保存不齐全、未组织应急演练、台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请各产废单位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机制,并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各环节的管理,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2020年8月20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