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2019年芒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浏览量:27387    作者: 日期:2020/2/14

2019年,芒市委、市人民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全力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芒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找准目标定位,推动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现将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成效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地位更加突显

一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常态化,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9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6次集中学习“芒市大河流域?铁腕清源?行动”为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培训内容,全市“万名党员进党校”课程设置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讲座。二是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芒市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芒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建立以生态环境局统筹,各有关职能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三是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制定出台《芒市2019年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芒市大河流域“铁腕清源”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制度化、科学化提供了政策保障。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检查。市委督查室牵头,市纪委、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抽调人员对各责任单位推进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推动整改责任落实。

(二)打好大气治理“五张牌”,空气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打好顶层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打赢蓝天保卫战亲力亲为,带动和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全力投入蓝天保卫战,群策群力,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形成全市一盘棋、重拳治污染、共抓大保护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统筹协调,打好整合牌。充分发挥芒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整合环保、农业、公安、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以及辖区乡镇的力量,坚持深入宣传、重点巡查和联合执法合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合扫地车、洒水车、雾车等降尘设施设备资源,开展持续不断降尘作业,努力控制城区细颗粒物浓度在合理区间。整合州市财政资金,加大城市扬尘污染治理资金的投入,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坚持重点整治,打好突破牌。重点抓实扬尘污染治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整治餐饮油烟、禁放烟花爆竹、淘汰黄标车、整治渣土运输、取缔燃煤锅炉、开展油气回收、整治涉气“散乱污”企业、落实污染减排等十项措施。四是坚持综合施策,打好提升牌。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项目,为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空气污染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环保综合执法,综合运用警告罚款、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当空气质量指数连续4个小时接近轻度污染时,及时启动轻度污染预警应急响应。五是坚持长效机制,打好巩固牌。建立环保公益宣传机制,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环保监测监察管理机制,使环保监测监察能力与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建立环保责任追究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建立环保考核评价机制,将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纳入全市年终综合考评重要内容。通过以上措施,2019年全年芒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为100%,与2018年同期空气质量优良率93.9%相比大幅提升。PM2.5均值为23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同期的34μg/m3下降32.35%。

(三)铁腕治理芒市大河,达标任务稳步推进

芒市大河是芒市的母亲河,也是芒市城区及周边乡村的主要纳污水体,生活污水污染、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等原因影响,枯水季节水质仍然不能稳定达标。为确保2020年芒市大河风平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的目标,芒市委、市政府开展铁腕治理。一是加强河道流域管理,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生活、建筑垃圾、堆肥、违法建筑、围垦种植等突出问题。二是开展水产养殖废水污染治理,排查芒市大河风平断面以上水产养殖60户,养殖面积800.91亩,已清理整治605亩,其余正在开展清理工作,州鱼种站完成67个鱼塘清淤工作,正在开展工程治理。三是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计划,积极引导鼓励农户增施农家肥、商品有机肥等。四是治理河道两岸畜禽养殖污染,排查芒市大河风平断面以上畜禽养殖50户28.8亩,已拆除3722.3亩。五是实施综合整治工程。争取到水污染防治中央资金5300万元用于芒市大河治理,开展河口湿地建设工程,正在施工新建板过河湿地40亩,南秀河湿地38亩,南木黑河湿地35亩。六是开展城区流域污染整治。实施城区河道截污工程,完成南秀河、南马河、南喊河、板过河管道建设27.9公里。完成对城区河道完成安装截污污水口和混流口352个完成建城区范围内的市直各单位辖区和小区36家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完成城市20条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节点113个。城市东南片区截污工程开工建设。七是开展沿河餐饮污染整治,对芒市大河及其支流两岸餐饮行业污水直排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正在分类开展整治。八是芒市大河综合治理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PPP项目顺利启动实施,重点整治任务顺利推进

(四)实行最严监管,环境安全隐患逐步消除

一是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重点对辖区内糖厂、水泥厂 、硅厂等重点废水、废气行业进行监管,通过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和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监督,有效杜绝企业偷排行为。建成区周边德宏州奥环水泥厂全线关停。二是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制定实施《芒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推广实行双随机执法工作,全面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对在岗监察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13台,执法包5套。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2019年,芒市共立案查处70家,罚款165.212万元,其中适用“四个配套办法”16件(查封12件,停产3件、移送1),及时有效纠正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权益。自环保督察整改以来,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案件查处数量和罚款额度均逐年上升,环境污染隐患逐步消除。四是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环保、公安、检察院多部门明确案件移送程序,确保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处理。芒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案件起诉,全力办理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移交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依法对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并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五是实施“清废行动2019”,清理规范垃圾、废矿堆存点72个。

(五)强化饮用水监管,安全饮水得到保障

一是充分宣传《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不断提高群众保护饮用水水源的意识,各级人大代表对勐板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利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二是启动集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遮放镇芒号龙洞、江东乡草坝水库、芒海镇平桥(南毕河)3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和环境隐患排查工作。三是加快推进芒究水库备用水源地调整工作,按照备用水源地建设的要求编制完成清塘河水库城市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报告。四是继续实施勐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治理项目,加快推进保护区内群众搬迁,芒市镇、风平镇的搬迁工作有序推进。2019年,芒市勐板河水库水质全面达标,城市供水安全全面得到保障

(六)加大氛围宣传力度,公众意识进一步提升

一是在芒市主流媒体设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专栏,持续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芒市委宣传部利用市级媒体台,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宣传和报道力度。二是组织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以“建设生态田园城市,争当文明市民”、“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为主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开展各类环保主题日活动。芒市以“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开展2019年“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暨“禁白限塑”启动仪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志愿者、热心市民、社区党员和媒体记者等50余名芒市各界人士参加“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日”活动,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责任感。

 二、存在问题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方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抵触情绪监督执纪不到位。

(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还需加强部分乡镇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不够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辖区内焚烧秸秆、固废乱堆乱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等很多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城市保洁精细化管理还不到位矿山扬尘治理还需加强秸秆禁烧仍需持之以恒,城市扬尘污染防控还需加强。

)水污染防治方面城市截污不到位水产养殖污染整治还未完成,“河长制”责任落实效果有待提高。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勐板河水库保护区及径流区内群众搬迁分流工程推进滞后,保护区内水源林保护、农村环境整治等环境保护及综合治理任务还未完成,芒究水库备用水源地调整未完成。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芒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后部分乡镇在管理运行垃圾热解站中还不够到位垃圾热解站的运行效率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农村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较低芒市大河两侧农业结构调整问题压力较大。水产养殖缺乏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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