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5-24日,德宏州共接收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七批次转办环境问题举报件45件(来电举报问题36件,来信举报问题9件),涉及全州共性问题2件,芒市25件、瑞丽市9件、盈江县4件、梁河县3件、陇川县2件。交办的举报件涉及固废污染6件、噪声污染12件、大气污染13件、水污染3件、生态1件、其它问题10件(部分举报件含多项污染类型)。
目前,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六批转办件已办结,其他批次环境问题举报件均及时转交有关县(市)和部门办理,正按有关要求进行办理。
附表: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德宏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六批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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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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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53310020191021001 |
1.盈江县江心坡弄康卡子三号沟旁有一个砂石料销售点(从外地运到此点售卖)。含有大量砂石的冲洗废水进入三号沟(农灌沟)内,造成沟内排水不畅,大量砂石进入下游农田。 2.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3.举报人建议督察组和有关部门协调对此销售点进行搬迁。 |
盈江县 |
废水 |
①该销售点未办理相关部门审批经营手续、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清洗废水经坑塘沉淀后自然下沉。 ②未发现废水经地表排放到(三号沟)农灌沟,造成排水不畅,进入下游农田等情况。 |
部分 属实 |
①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盈江县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按照联合检查执法组的要求停止生产、拆除设备,恢复农田原貌,并限期整改。 ②当事人正在拆除生产设备,承诺10月25日晚拆除完成,设备拆除后,对砂石及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清理,并恢复基本农田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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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53310020191021003 |
1.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云南广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法人:陈小锋)污水从围墙边排入旁边的农田里。厂内和车辆经过时扬尘较大,希望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并核实搅拌站的手续办理情况。 2.盈江县户勐乡莲花山有几家碎石破碎站,生产过程中扬尘和噪声较大,下雨天场区内的污水流入附近的农田,影响周边农民的生产生活,希望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并核实碎石破碎站的手续办理情况。 |
芒市 |
大气、水、噪声 |
①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云南广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于2019年8月,2019年9月6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对该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2019年7月公司委托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编制了《云南广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盈江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文件。出入口车轮冲洗废水经简易沉淀后排入办公生活区背后水沟,对进场道路进行硬化过程中部分混凝土废水流至进场大门左侧玉米地,导致部分泥浆淤积,生活污水处置方式同环评报告不尽一致,喷水降尘抑尘措施尚未完成。 ③对共检查碎石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6家有生产迹象或正在生产。以上碎石破碎厂选址均不符合工业产业布局规划,均未办理过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
部分 属实 |
①清理完成玉米地边淤积的泥浆;2019年10月25日取得了项目环评批复,同时,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公司下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安限期整改通知书》(盈安监字2019第27号),责成建设单位于2019年10月31日前安装降尘设施并尽快将路面铺筑为水泥路面,根治扬尘问题。 ②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填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盈自然资停通字〔2019〕92号)要求停工整改,目前,以上6家碎石破碎厂均已停止生产。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在污染防治措施未验收通过前不得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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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53310020191021004 |
1.陇川县王子树乡王子树村街道自来水(饮用水)浑浊的情况已持续三年多。三年前自来水是正常的,自2017年底重新修了水源后,水出现类似牛滚塘的颜色(黄色)并伴有臭味。在家里没有办法洗澡,洗衣服和喝的水需要到寨子里拉,下雨天接雨水喝,大概有400-500人受到影响。 2.已多次向乡政府反映,但乡政府也没有办法解决。诉求:请相关部门帮助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 |
陇川县 |
水 |
①10月22日上午,陇川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查看了陇川县王子树乡王子树村街道自来水工程,查看了水源点、水处理设备、蓄水池及未稍水现状,了解工程使用及水质情况。经查,农户家中自来水存在轻微混浊现象,无异味,现状满足饮用水要求;净水处理设备经过多年运行,部分处理功能退化或不能使用;蓄水池底部有泥沙淤积现象;水源点小坝塘水量充足,由于来水量少,有轻微混浊现象,现有水质、水量均能满足使用要求。 ②陇川县王子树乡直机关饮水工程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完工。主要建设完成了小坝塘、净水建筑物、调节池各一座,架设输水主管13000m,配水管道11766m。工程建成后由王子树乡直机关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目前有专职管理人员2名。 ③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净水设备老化,部分功能不能使用;二是管理员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清除过滤池,蓄水池淤积的泥砂。 |
属实 |
①2019年10月23~24日,王子树乡直机关用水户协会组织人员清洗了取水口过滤池;排除净水设备内污物;清理蓄水池内泥沙;打开排污阀排除输配水管道内残留的泥沙。 ②2019年10月24日,委托净水设备维修单位保山华晨环保有限公司到实地查看,施工方上报了维修方案,计划投资7.02万元。县水利局近日将尽快完成相关采购手续,完成对净水设备的维修处理,争取净水设备正常使用。 ③计划实施的王子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目前已到位资金560.08万元,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正在办理林业手续,计划今年11月份完成招投标,12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彻底解决王子树饮水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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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53310020191021001 |
举报人认为金盛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关技术及工艺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达到有关规范要求且手续合法。反映德宏州环保局及原局长乱作为腐败行为:1、违法下达决定书,责令公司立即停止所有收集、贮存、处置工作。2、违法不办理试运行手续(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递交试运行申请报告,但德宏州环保局拒绝受理,不同意试运行)。3、违法不办理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根据环保部环办函[2014]551号文件规定,公司可以办理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4、违法不办理环保验收手续(2017年12月13日州环保局下达的德环违改字[2017]22号文件“未取得竣工验收”不符合客观事实,违背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存在违法行为)。5、违反中央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精神。6、违反中央督察组精神(督察组领导2018年6月19日下沉督察,现场明确指示:德宏州环保局要服务好企业,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企业也应该主动整改,积极配合,尽快恢复生产;但德宏州环保局局长不顾中央督察组指示精神,我行我素,顶风作案,通过各种手段打击报复企业,达到永久关停我公司目的)。7、违法拍卖特许经营权(2018年7月2日德宏州环保局在拍卖德宏州医疗废物特许经营权文件中设计门槛,导致我公司无权报名参加,暗箱操作只有一家公司报名且低价中标)。8、违法确定规模、工艺(新建项目规模与德宏州医疗废物现状严重不符,擅自扩大规模;工艺(热解焚烧工艺)严重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9违法同意新建项目未通过环评投入运行(新建项目于2019年6月28日取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但在之前已运行半年多,属典型的行业“保护伞”)。10、违法隐瞒事实真相(该公司举报材料不依法调查,均被列为不属实)。11、违法违纪收受新建项目业主巨额贿赂,暗箱操作,利用手中权力打击报复金盛公司;违法运用公安队伍恐吓企业负责人,调取企业内部资料,至今未归还企业。建议督察组再次到企业督查,彻查德宏州环保局及原局长乱作为行为,和腐败行为,叫停新建企业,恢复该公司生产还企业一个公平公正。 |
芒市 |
其他 |
经调查:该举报件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①德宏州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力,整改工作严重滞后,不能如期完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整改工作。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原德宏州环境保护局)根据德宏州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于2017年12月13日对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新建高温蒸汽处置项目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未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德环违字〔2017〕22号),责令从2017年12月15日起停止生产及停止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生产经营活动。 ②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州医疗废物处置问题,根据德宏州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启动公开招投标程序,重新建设一座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018年7月2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原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委托云南骏宇拍卖公司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进行了拍卖,河南省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2018年11月19日,德宏州政府印发了《德宏州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德政办发〔2018〕86号),明确中标单位德宏州格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先期介入,采用微波消毒过渡性处置方式。处置期限为“2018年12月15日起至新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成投运。” ③整个过程,均不存在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 |
不属 实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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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