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环办水体函〔2019〕211号)、《关于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执法〔2019〕34号)及《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德环监〔2019〕17号)要求,芒市于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9月24日完成了生态环境部移交芒市行政区域内5个疑似固废污染点位的核查工作,并针对自主排查出来的3个问题点位进行了清理整改。
一、疑似固废污染问题点位核查情况。
(一)问题编号:3127,地理坐标:98°37′8.55″,24°32′48.68″。该点位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镇云茂村委会河坝田,经核查该点位为原G56杭瑞高速公路四局弃土场,现场检查时该弃土场内建设有一条破碎站,破碎站利用弃土场内石料破碎后供应放马桥水库建设工程,根据“2019年清废行动”方案该点位不在清废行动范围。
(二)问题编号:3116,地理坐标98°7′9.17″,24°12′59.74″。该点位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遮放镇弄坎村委会广相村民小组,经核查该点位为瑞丽市龙江水利枢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第三标段:输水隧洞及附属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场地平整,随着工程推进产生的渣土将回填利用,根据“2019年清废行动”方案该点位不在清废行动范围。
(三)问题编号:3120,地理坐标98°12′4.22″,24°24′30.49″。该点位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五岔路乡弯丹村委会白岩社,经核查该点位为芒市五岔路乡硅矿厂原开采面。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利用现开采面开挖出来的弃渣进行回填复垦,随后进行植被恢复,根据“2019年清废行动”方案该点位不在清废行动范围。
(四)问题编号:3121,地理坐标98°12′22.84″,24°24′21.16″。该点位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五岔路乡弯丹村委会白岩社,经核查该点位为芒市五岔路乡硅矿厂现开采面。现场核查时该厂正在进行边坡治理及截洪沟挖掘,根据“2019年清废行动”方案该点位不在清废行动范围。
(五)问题编号:3101,地理坐标98°16′9.56″,24°21′52.14″。该点位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五岔路乡平子寨红丘河大沟坝头,经核查该点位为村民自采自用河沙临时堆放点。现场检查时该河沙临时堆放点堆存约180立方米河沙,根据“2019年清废行动”方案该点位不在清废行动范围。
二、开展自查、整改清除情况
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8月22日通过芒市专项小组自主排查发现芒市风平镇行政区域内芒那路沿线共存在3个固废污染问题点位,问题点位1,地理坐标98°31′27.93″,24°26′24.94″位于风平镇芒赛村委会芒掌村民小组芒那公路旁为一建筑垃圾乱堆乱到场所。问题点位2,地理坐标:98°32′54.74″,24°26′50.44,位于芒那公路沿线芒赛村委会团结村民小组农田为一违规建筑拆除后预留的约30立方米建筑垃圾。问题点位3,地理坐标:98°33′10.21″,24°26′54.27″位于风平镇芒赛村委会团结村民小组水文站旁一违规建筑拆除后预留300立方米建筑垃圾。芒市针对行政区域内3个固体废物问题点位处置方法,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制定《芒市自主摸底排查固体废物问题点位整改方案》,2019年8月25日根据整改方案,风平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力机械对问题点位进行清理,将固体废物转运至芒市滨河公园项目用于施工场地回填并对清理后的问题点位进行植被恢复,同时修建围栏防止建筑垃圾再次倾倒。截止2019年8月28日下午6时,芒市通过自主排查的3个立查立改问题点位得到全面有效的清除整治。
三、监督巩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积极协调督促相关各职能部门开展清废工作(一)芒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对芒市建城区范围内固体废物乱堆乱倒行为进行排查,对芒市建城区范围内各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围挡率达到100%;进出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工地物料篷盖率达到100%;场地晒水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项目全工期做到喷雾除尘机除尘应用率达到100%)情况进行排查。(二)芒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对全市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的拉运车辆进行排查。(三)芒市水利局牵头对全市水利工程落实六个百分百落实的情况排查(施工现场围挡率达到100%;进出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工地物料篷盖率达到100%;场地晒水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项目全工期做到喷雾除尘机除尘应用率达到100%)情况进行排查。(四)芒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配合对已经列入违建、大棚房整治名单,结合违建、大棚房整治要求进行拆除后固体废物清理及复垦工作排查。(五)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针对各自行政区域内违规堆存固体废物情况进行排查的分工进行开展“清废行动2019”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得到有效全面的落实整改。专项行动中,如发现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工作不严密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内外勾连、利益输送甚至充当非法倾倒处置“保护伞”的工作人员,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附: [附件: 芒市开展“清废行动2019”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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